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

「看到『反佔中人士』和『警察』的所作所為,感覺有點似曾相識。
啊!
原來就是今天LS課影片中的『城管』與『公安』。」

一、「由現場同事,現場指揮官去決定所使用的武力」

對不起,我對你們的官僚主義不甚理解,也沒有理解「語言偽術」的能力。我只知道警方,以警務處處長曾偉雄,而你們作為「唯一合法武力」,執法竟然可以如此不透明。

二、「早已警告在旺角集會的人士及其他市民有潛在衝突風險」

這個潛在衝突風險,不是你們警方應該處理嗎?維持公眾安全不是你們的責任嗎?任何暴力不都是應該強烈譴責和嚴正執法嗎?怎麼來一個「四両撥千斤」,推到我們市民身上?


三、「原則是使用最低武力」

當日示威者僅持雨傘防禦,而我僅在前線後方當急救,也中了當時的「最低武力」——催淚彈。而今天的反佔中暴徒衝向人群,打得其他頭破血流,連胡椒噴霧也沒有使用,這個「最低武力」到底以甚麼為標準?

四、「否認縱容反對人士」

我只見現場並沒有足夠警察制止暴力行為,而所用的「最低暴力」也過低,不足以穩定場面,另一方面,警方的增援速度,有這麼慢?這不正正是間接助長嗎?


警隊士氣低落不是毫無道理。從這個記者招待會中,可見一斑,一個不敢於承擔、事事偷換概念、不直接回答的記者提問的警隊。


想不到,我對警方的最後一絲同情,也在今天完全消逝。曾偉雄,香港人應引你為恥。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

 
Toggle Footer